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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广东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总结2020至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0至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汛期防御和综合治理“两手抓、两并重”,不断增强“人财物”综合保障,隐患点、风险点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人防+技防”能力全面提升。全省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比上一个三年下降50%,2021年实现地质灾害首次“零伤亡”,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7起,避免人员伤亡67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692万元。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新一轮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汛期防御重点任务。
要聚焦隐患识别,切实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危险性评估。加快推进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全面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聚焦灾前预防,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规范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和标准化预警会商室,继续加强普适型监测点网建设,逐步完善“隐患(风险)点+风险区”的专业监测网络。
要聚焦消存遏增,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优先采取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方式开展综合治理消除“存量”隐患点,对于新增隐患点做到“监测先行,能消尽消”。要聚焦群测群防,全面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构建“隐患(风险)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
要聚焦科技赋能,大力提升智慧防灾水平。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县建设为平台载体,开展重要攻关课题研究,加强成果转化应用推广。要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扎实做好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落实落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撤离避险、宣传培训等防御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通讯员 邓亮 童丹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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